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现对外征集韶关市革命文物安全巡查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革命文物安全巡查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00000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韶关市革命文物安全巡查项目(包括革命文物巡查、项目报告成果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为做好我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等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革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革命文物安全巡查项目。
(二)项目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项目要求
1.革命文物安全巡查。
针对我市14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23处486条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点针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的本体损坏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动植物碍害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情况、保护范围内是否施工情况等进行巡查,并出具相应的巡查报告。巡查年限为2年,每季度巡查一次,共计8次。
2.项目成果
(1)年度革命文物安全巡查报告,2份;
(2)季度革命文物安全巡查简报,8份;
(3)原始数据库1套(包括每个革命文物的相关情况和照片)。
(四)费用
本次服务项目总费用为100000元,包含全部费用(含税),我局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项目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合同款项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一次性缴纳全部合同款项。(合同款项包含税费等中间一切费用,中标方请款时应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并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韶关市革命文物安全巡查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72686。
九、报名时间
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评分表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