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0月19日发布的《编制韶关市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文本项目征集公告》中第八、报名方式及要求,“请将服务报价(报价格式参照《报价一览表》)、服务方案、工作计划、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过往业绩(复印件盖章)、承诺函等能证明本企业技术能力及商务水平的材料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00时间内邮寄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市文广旅体局基建科......。”
变更为:“请将服务报价(报价格式参照《报价一览表》)、服务方案、工作计划、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过往业绩(复印件盖章)、承诺函等能证明本企业技术能力及商务水平的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00时间内邮寄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市文广旅体局基建科......。”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