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3年韶关市博物馆中秋夜间开放活动项目征集公告(重招)

时间:2023-08-25 15:07:42 来源:韶关市博物馆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博物馆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2023年韶关市博物馆中秋夜间开放活动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韶关市博物馆中秋夜间开放活动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9.3万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2.合同履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提供成果并通过最终验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博物馆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

       2.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韶关市博物馆网站公示。

       七、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博物馆办公区二楼办公室,封面请注明“2023年韶关市博物馆中秋夜间开放活动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70705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地址为: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0号韶关市博物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馆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报名时间

       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1日17:00止。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

       2.资格条件承诺函

韶关市博物馆

2023年8月25日


评分标准(均保留2位小数点)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活动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10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好的:7-10分;

2.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一般的:3-6分;

3.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较差的:0-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一年(2022年6月-2023年6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活动整体

效果

45

对项目活动设计的创意性、整体效果、符合主题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需附上设计理念、设计思路等文字说明。

1.设计中最能体现韶博特色、最具创意新的、最合理的:35-45分;

2.设计中体现韶博特色、创意新的、合理性较好的:15-34分;

3.设计中体现韶博特色、创意新的、合理性较差的:0-14分。

4

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

15

1.项目实施方案最详细、完整,最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最清晰的:10-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实施计划工作和任务分解较为清晰的:5-9分;

3.具有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及可行性、操作性一般的0-4分;

无提供不得分。

5

自有服务优势及服务

支撑

10

1.各供应商能更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最好的:6-10分;

2.各供应商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一般的:1-5分;

无提供不得分。

6

价格分

10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共计100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