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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商务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时间:2019-06-14 17:29: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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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第18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安委〔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商贸领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商贸领域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在局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能,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局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科室)

(二)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要组织人员参与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在韶关市浈江区百年东街婚庆广场(市政府旁)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局安办、市场科、贸管科、口岸中心)

(三)开展安全警示和科普宣传活动。要督促指导相关商贸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活动,及时将标准规范、责任制度上墙公示,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应急意识和技能素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科室)

(四)开展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和商贸领域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口岸中心、相关商贸领域企业

二是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指导商贸领域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市场科、贸管科)

三是根据《韶关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韶消安委〔2019〕20号)要求,积极配合市消防局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市场科、贸管科、口岸科

(五)开展巡查问题整改“回头看”。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64号)文件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考核巡查组检查韶关时所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问题整改。(局安办、贸管科,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六、有关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二)统筹落实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宣传教育到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利用宣传栏、短信、微信、网站等载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商贸领域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材料报送及时。要注重对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一是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二是6月至7月,每周二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三是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等佐证材料。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