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局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目标,坚持服务商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尊法学法守法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责任制落实报告评议制度>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韶普办〔2018〕6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形式,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局领导干部和职工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局领导干部和职工终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二)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宣传和培训工作
加强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培训班,加强教育培训。
(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1.结合重点工作宣传。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治理、婚姻家庭、禁毒防艾、扫黑除恶、妇女儿童权益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整合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扎实开展和贯彻实施。
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进日常业务工作内容,切实担负起围绕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的任务,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格局。
(二)深入开展商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做好企业普法工作。一是加强我市外资、外贸、外经、商贸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务法律知识指导,动员企业参加省商务厅和我局开展的普法培训,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二是以商务诚信建设为目标,通过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中梳理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信守法、管理科学、服务周到的诚信单位,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氛围,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利用多种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局域网设立政策解读专栏,转发解读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方针政策、规划、管理办法的解读,普及大众对于政策的理解。二是在局域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公布事项办理依据,普及业务人员及企业办事人员依法办理意识。三是运用微信、QQ等平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利用办公场所走廊,会议室宣传墙等法治宣传栏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3.组织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宣讲,增强增强商务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商务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法律培训、年度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积极组织参与法治论坛、法治征文等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推广使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渗透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坚守着、鉴定捍卫者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实践活动
站在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将观看教育影片作为“两学一做”、主体“党日”活动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门。通过组织观影、集体包场、观后感交流等多种形式,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扬影片的教育、引导和激励作用。
韶关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