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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2023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事项第三方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6-09 11:23:50 来源:韶关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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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韶关市商务局(口岸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按照程序将2023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事项第三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均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1-8888502。


  附件:2023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事项第三方评审结果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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