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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家企业申请2023年促进外商投资专项资金符合性评审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4-03 09:55:11 来源:韶关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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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韶府〔2019〕27号)及《韶关市促进外商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2023年促进外商投资专项资金申报的符合性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韶关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0751-8884218,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楼。


  附件:2023年促进外商投资专项资金符合性第三方评审意见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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