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19〕1号)要求,支持小微企业转为“四上”企业,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并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校核,综合企业当前经营状况,我局拟对2021年全市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及新增上规模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施分批奖励。2022年6月已拨付第一批奖励资金98万元,现拟安排第二批资金389万元,落实剩余的73家批发零售企业和8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扶持。现予以公示。
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9月14日
联系电话:0751-8882441
附件:2021年韶关市新增限上批发零售和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韶关市商务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