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56号)及《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韶商务函〔2022〕64号)的有关要求,经公开申报、各县(市、区)初审、第三方评审、相关市直部门会审等程序,广东万顺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拟安排第二批资金88.8956万元,对上述企业进行奖励扶持,并于8月18日至8月24日期间在韶关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将按程序把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
附件:1.商务部门主办(指导)的促消费活动项目奖励资金分配计划表
韶关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