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已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通知(粤财工〔2021〕91号 )以及《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二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通知》(韶财工〔2021〕90 号)的安排,资金拟于近期拨付至有关企业,我局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通报。
附件:2021年(第二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分配方案
韶关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