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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11-18 21:09:22 来源:韶关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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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1〕140号)要求,根据我市各有关单位需求情况,我局经研究,制定了《韶关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共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0751-8883120


  附件:韶关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分配方案



韶关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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