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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16:56: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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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请各有关企业于2021年2月4日前按要求向我局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


  


韶关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电话:8891582,邮箱:swjmygl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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