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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代建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教育动员活动

时间:2018-12-10 15:23: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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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代建局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教育动员活动

 

1113日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大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广泛动员,深入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在市直机关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现将开展模范机关活动教育动员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传达精神,积极动员部署

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大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1114日组织召开了韶关市代建局创建模范机关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韶关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做出工作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实,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确立时间节点,加强思想引领,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自觉,联系实际、边学边做,打响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第一枪。二是层层发动,广泛动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学,分管业务的同志具体抓、带头做,带动本科室本单位形成人人争先学习,事事对标最优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锤炼党性,带头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撰写心得体会,坚持边学边做,边查边改,为将我局打造成模范机关做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局党组工作部署,迅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主体责任,成立市代建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为强化思想发动,凝心聚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提供领导保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局办公室按照《关于在市直机关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代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市代建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教育动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步走方案,强调第一步目标任务为强化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细化教育动员责任分工,压实宣传责任到人,确保教育动员工作抓出成效。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确定专门督办人员,建立动态跟踪和关键时间节点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照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三个步骤及其对应时间节点,跟踪全局落实情况并报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发现、积极解决动员教育阶段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采取发提醒通知及约谈相关责任人的方式确保各项学习宣传措施按计划开展,对于未落实到位又未说明缘由的计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认真组织学习,加强理论武装

为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凝心聚力,形成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和深入推进的合力,我局高度重视学习教育工作,一是丰富学习形式,11月,我局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外出调研参观等形式,深入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及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坚持一体学习,在准备、收集学习内容和资料工作中,我局坚持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确保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为开创代建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全面深化学习,12月底前,继续抓好党组书记授课工作,在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之上,围绕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和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做表率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创建模范项目,推进建设进度

(一)抓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党员挂点联系项目制度,全体党员均挂点两到三个项目,让党员充分参与到项目的建设当中,通过积极参会、走访调研,帮助协调存在困难,监督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督促项目建设等多种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能。

(二)推进履职履约检查常态化。“冬季攻坚”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履职清单,进一步完善《市代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履职检查工作方案》,提高履约检查频率,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参见单位限时整改。及时开展检查“回头看”工作,动态跟踪参建单位整改情况,对于未按时整改又未说明正当理由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及处罚,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履职履约常态化工作,确保项目组和参建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

(三)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认真将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措施落到实处。对于相对复杂的工程,尝试引进第三方技术力量,对设计深度、设计的合理性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界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作为特邀监督员充分参与工程招投标、市政项目施工质量、工程进展等环节,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巡查建议努力打造质量安全双有的精品工程。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