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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情况通报

时间:2017-06-26 16:39: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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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建企业(公司)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为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自2017年1月中标以来,不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韶关市武江区乳韶路六公里,占地面积2000㎡。项目建筑为框架结构,共四层,总建筑面积2500㎡。项目总投资约1250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为主体及附属工程,目前已基本完工;第二期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3962083.79元,根据施工合同要求于2017年7月18日完工。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不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中标通知,但该公司没有及时派代表与我局签订施工合同。我局项目组于2017年2月13日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许倍毓,要求其尽快签订施工合同,但该公司一直拖延,在多次催促下,于4月中旬才正式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公司履约意识非常淡薄,导致无故拖延时间达3个月之久,严重滞后了项目施工进度。

(二)项目管理组织有名无实

2月13日约谈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时,我局要求该公司按照投标承诺尽快组建项目管理组织,并抓紧做好开工前期各项工作。5月15日,我局履约检查组开展第一轮履约检查发现,该公司仅派项目经理及个别管理人员进场,导致项目开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施工原材料报验及工程现场移交等前期工作推进极为缓慢。

(三)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施工许可证由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负责办理,涉及资料由相关单位提供。经多次催促公司仍不及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且不积极办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导致施工许可证一直无法办理(工伤保险证明不能容承容缺)。

(四)无故拖延项目开工时间

按要求,项目施工场地移交后,施工单位就要积极组织施工人员及原材料进场,但该公司在4月11日接收项目场地后仅派了两名管理人员到场,而且处于游荡状态,每周工程例会都是走过场,毫无履约的紧迫感和责任心,无故拖延该项目开工时间。

(五)公司高层对约谈协议落实不力

2017年6月20日,我局派相关工作人员会同该项目业主单位市食药检所第二次约谈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对项目的推进工作仍然没有计划性,根本拿不出实施方案,对存在问题也没有提出解决措施,总是强调外在因素的影响开工建设,而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公司法人代表面对问题没有底气,连表态的勇气都没有。在约谈小组的反复督促下,会议最终达成了在2017年6月26日前先后提交总体推进计划、施工人员安排计划、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等三个调整计划,但至今尚未提交任何计划,项目推进工作再次受阻。

三、下一步建议及措施

针对此次检查情况,建议将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按要求履约履职情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其一年内不得参与市代建局代建项目的招投标。

目前,我局代建任务繁重,为避免类似企业(公司)给我局工作造成被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把合同签订关。若项目中标单位不能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则认定该中标单位违约,将按照规定报招标管理中心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二)严把履约检查关。局履约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投标合同,加大履约检查的力度,缩短检查周期,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促使参建单位严格按要求履约履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严格履约结果运用。对不按要求履约的中标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发出书面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必须由参建企业法人代表本人亲自领取,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在韶关市代建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信用通报。第二次检查仍然发现类似问题的,将通报建设主管部门,并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处罚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市代建局代建项目招投标。第三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将该参建企业纳入全省黑名单,不得参与省内工程项目招投标。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履职检查组    

                                  2017年6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