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履约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17-09-05 10:21: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参建企业(公司)

根据局制定的韶关市代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履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组采取提前1小时通知受检项目的方式,82日对我局在建的部分工程项目进行了履检查,在此之前,相关科室也进行了履约自查,现将综合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项目具体情况

    韶关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田螺冲7、8号地工程

1.施工单位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

人员到位情况:检查时,施工单位无人员在场。

2.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人员到位情况:总监理变更为龚跃良,公司提供了任命书,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应到13人,实到11人,监理员李耀辉、资料员康文文未到场。

3.项目组

无会同检查的项目组人员

    (二)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中心小学扩容提质工程

1.施工单位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检查时,施工单位无人员在场。

2.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应到9人,实到1人。除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郭立军外,其余人员均未到场。

3.项目组

会同检查的项目组人员:廖春明

    (三)韶关大道景观提升首期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

1.施工单位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除养护人员黄广计在场外,原招标文件承诺的主要施工人员无人到场。

2.监理单位: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原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无人到场,在场人员为杨拾祥、林世伟,其中,杨拾祥为更换总监代表,但无人员变更批准书。

3.项目组

会同检查的项目组人员有:乔显辉、梁光辉、覃中洸、林嘉驹、申红球。

    (四)韶关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1.不含电力设施迁改项目

(1)施工单位深圳盐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招标文件施工单位应到8人,无人到场;项目组自查,除施工主管黄晓东在岗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请假,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均未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岗,也未按同等资格条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违施工合同约定。

(2)监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原招标文件监理单位应到6人,实到3人。分别为总监沈海燕、安全监理员马神思、见证取样员邱治富;7月24日,项目组自查时总监沈海燕、专监谢素莲、监理员马神思、见证取样员邱治富、造价员陈延珍在岗。

(3)项目组

会同检查的项目组人员:周靖、肖纯任。

2.电力设施迁改项目

(1)设计单位:韶关市擎能设计有限公司

检查时有设计代表周光磊在岗。

 (2)施工单位: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江顺武、专职安全员麦艳明在岗,技术负责人张德春请假未在岗。应由项目经理郑楚忠专职安全员郑丽勇、技术负责人章隽及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织机构,但在此次检查中,投标文件上承诺的管理人基本上未在岗,也未按同等资格条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未响应投标文件有关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岗承诺,严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

 (3)监理单位:韶关市方安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陈茂连在岗。

    (五)韶关市解放路断面改造提升工程

1.施工单位韶关市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招标文件施工单位应到8人,实到5项目经理彭芳请假,附有请假条和委托书,彭芳请假期间委托林艳红暂代项目经理,并提交了林艳红的二级建造师从业证明。施工主管林泽坤和造价人员苟永林未到场。

2.监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原招标文件监理单位应到7人,实到0人。市政公用工程师徐能、安全监理谢志强请假,附有请假条。监理员汤正华接任监理员甄敏宜岗位,已递交变更申请,但还未得到批准。

3.项目组

会同检查的项目组人员:黄建华

   (六)新华北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完工,准备验收)

1.设计单位:韶关市城规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人员不在岗。

2.施工单位:深圳正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谭壮在岗,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不在岗。

3.监理单位: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潘胜辉在岗、专监吕顺喜在岗、监理员不在岗。

    (七)移山路道路工程

1.设计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人员不在岗。

2.施工单位:东莞市嘉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志华到岗,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不在岗。

    3.监理单位: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专监金建中在岗,总监、监理员不在岗。

    (八)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黄金村大桥-大学路段)

1.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有设计代表徐丹在岗;

2.施工单位: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卢少新(请假)不在岗、技术负责人李凯翔(请假)有委托代表在岗、专职安全员廖焯劲、质量员赵建华、材料员曾小玲、资料员董珍凤、造价人员袁敏贞均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岗

3.监理单位: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王增荣(请假)不在岗、绿化专监肖天录、监理员王海兰、刘锋在岗。

    (九)陵南路(鹅坑桥转盘至东郊客运枢纽站)改造工程

1.设计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有设计代表曾晓宛在岗。

2.施工单位: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职安全员黄耿森在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在岗。

3.监理单位: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只有监理员刘锋在岗,总监、专监不在岗。

    (十)韶关市风华路道路工程(一期)

1.设计单位: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有设计代表曾晓宛在岗。

2.施工单位: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彭智钢、技术负责人林业文、专职安全员黄扬纯在岗。

3.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朱进科、专监吴风华,监理员王禄海在岗。

(十一)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一标段

1.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代表徐丹在岗。

2.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晨光、技术负责人唐洪明、专职安全员何明君、陈发红及其他人员在岗。

3.监理单位: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彭彦华、专监刘任重、李旺昌、陈光福,监理员罗明媚、赵灿辉在岗。

(十二)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二标段

1.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代表徐丹在岗。

2.施工单位: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友谊、技术负责人王讲正、专职安全员赵丰客在岗,拟变更后人员到岗,项目经理因建安B证未完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3.监理单位: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彭彦华、专监刘任重、李旺昌、陈光福,监理员罗明媚、赵灿辉在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违约情况带有普遍性。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除少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基本上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履职履约外,普遍违约情况比较严重。检查期间,参建企业或服务单位总是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为不能履约进行辩解:有的以工程当前处于停工状态为由;有的以工程面临收尾、后续任务不重为由;有的以公司另有工作安排为由;还有的以自身有实际困难为由等等。部分设计单位存在丢下图纸拿钱走人的现象。

(二)人员变更随意性大。检查中发现,韶关大道景观提升首期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的监理单位为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其总监代表更换为杨拾祥,检查不能出具人员变更批准书;韶关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不含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深圳盐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均未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岗,也未按同等资质条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由项目经理郑楚忠专职安全员郑丽勇、技术负责人章隽及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织机构,投标文件上承诺的管理人基本上未在岗,也未按同等资质条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持证上岗意识不强。检查中,有相当一部分施工管理人员、监理等,既没有携带上岗资质证明,也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证件。

(四)普遍没有考勤登记。抽查了8个服务单位的考勤登记,没有一个单位能拿出完整的、有原始签名的考勤登记本,说明平时各服务单位对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要求非常不严格。检查还发现,服务单位请假人员数量偏多,抽查5个服务单位,就发现12张请假条,其中解放路断面改造项目,请假人数就达3人之多。

(五)办公场所秩序凌乱。抽查了5个项目部,除韶关大道景观提升首期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项目部办公秩序比较好以外,其他项目部办公场所普遍存在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低的情况。尤其是韶关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田螺冲7、8号地工程项目部,资料乱堆乱放,饮用水桶堆积在办公室门口,存在地面长时间无人打扫现象。

三、下步措施

目前,我局代建任务繁重,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纠治履约履职不好、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避免参建企业(公司)给我局工作造成被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履约检查力度局履约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投标合同,加大履约检查的力度,缩短检查周期,形成履约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促使参建企业严格按要求履约履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对项目部管理。对项目组人员的管理成效,将按照局相关规定,与季度绩效、年底评先评优和到期续聘严格挂钩。对本轮履约检查发现的项目部管理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问题,将按照局有关规定,对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组做好提醒谈话,敦促其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代建项目管理水平。

(三)严格检查结果运用。对不按要求履约的中标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本轮检查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向参建企业法人代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同时在韶关市代建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信用通报。在随后组织的“回头看”中仍然发现类似问题的,将通报建设主管部门,并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处罚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市代建局代建项目招投标。第三次检查发现问题的,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该参建企业纳入全省黑名单,不得参与省内工程项目招投标。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7年8月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