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线路范围:起点为鹤冲村市场路口,经由韶南大道中间绿化带、金鹏广场北侧现状道路,终点为北江。
二、整治工程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相关施工路段将采取半封闭或全封闭施工,过往车辆按照交通导向标志和现场交通疏导员指挥行驶。交通管制总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4月30日。各路段具体封路时间以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现场通告为准。
三、整治施工范围内的通讯、水、电、燃气等所有管线及路灯、绿化等如有阻碍内涝整治施工的,由其所有权属单位无条件自行迁移。工程施工范围内需要迁移的管线和违法建筑(含临时建筑)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构筑物、广告、招牌等,必须于2015年12月23日前按要求迁移(拆除)完毕。逾期或拒不迁移(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四、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干扰、阻碍施工,否则,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项目业主单位为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具体实施单位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