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4]11号)精神、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韶关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韶安委[2014]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韶关市代建管理局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4年5月28日
韶关市代建管理局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韶关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韶安委〔2014〕13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局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氛围,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教育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建设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林国华
副组长:邓永坚、孙燕、秦叶培、刘礼清
成员:姚文东、周靖、戴昌银、李卫新、蒋建伟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梁万红
办公室副主任:杨志峰
成员:刘朝清、邓宝华、黄时仓、石伟东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市代建管理局“安全月”活动动员会议,召集全局在建项目项目组、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要求各在建项目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让“安全月”活动启动在六月,持续在心中,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
(二)组织安全学习。开展全员性的安全制度、安全常识、安全案例等内容的学习活动,强化职工的危险辨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安全技能。组织职工观看2014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教材《逾越红线的代价》、《生命的红线》等安全生产电影;对自身经历的危险行为或事故案例与大家分享,结合工作进行分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参建单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
(三)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在建项目要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互查活动,纠正违章违规行为;针对一季度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予以治理,要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范作业行为,全方位的检查或自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死角。
(四)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我局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模拟演练或岗位练兵活动。演习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演习成效,为完善和充实安全应急预案、救援装备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合法合规资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资料、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设备检查检测记录、消防管理台帐、事故管理报告、应急管理台账等。
(六)配合、协助落实好相关活动。各科室(处)要结合韶关市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配合并协助落实好“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 鼓励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局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参建单位要提高认识,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从组织机构和活动方案上予以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计划、有行动、有实效。
(二)务求实效。各参建单位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有利时机,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分析查找并解决一些影响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活动中成好的经验做法。各在建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于7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我局项目建设管理科,我局将汇总有关情况报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