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范围和内容:东冲河治理工程起点石背窝水库放水涵,终点东冲河北江河口,治理河道总7.5km(含支流治理长度);沐溪水治理工程起点沐溪河水库溢洪道,终点沐溪河北江河口,治理河道总13.2km(含支流治理长度);按《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防洪标准进行设计(最高按20年设防),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堤防、加固堤防及新建护岸等。
二、工程治理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通讯、水、电、燃气等所有管线如与工程建设有冲突,其所有权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改造,自行迁移。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和违章建筑(含临时建筑)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构筑物、广告、招牌等,必须于2016年1月30日前按要求迁移(拆除)完毕。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在本项目治理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河道治理的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干扰、阻碍施工,否则,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工程业主单位为韶关市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单位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五、本工程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新征、补征地的,由韶关市政府委托武江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