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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03-04 11:09: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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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韶市建字〔2013〕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施工、监理企业,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2013年春节后重点工程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韶安委办﹝2013﹞11号)要求,为抓好2013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开展一次全市2013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3月4日至5日。

二、检查范围

韶关市区节后复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目的

督促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节后安全生产措施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确保节后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建筑市场稳定。

四、检查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复工前是否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有深基坑的项目是否执行第三方监测,并有完整的监测记录。

(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管理落实情况;是否与有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单位签订合同维修保养合同,并进行维修保养后组织验收合格;作业人员是否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要做好封闭围挡、三区分隔,规范设置施工大门、建立完善的门卫管理制度,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标示清晰;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等安全措施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四)施工企业对建筑工人三级教育落实情况;节后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薄弱,容易出现麻痹大意,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项目部开展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各作业班组施工前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确保确实有效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施工企业、建筑工地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各单位、项目要认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易引发火灾事故区域的管理落实情况,以及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情况,重点是对人员居住密集的工棚或宿舍区域的消防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六)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监理企业是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情况;监理企业是否到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3月11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局建筑业监管科。

(二)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狠抓施工、监理企业管人员到位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不到位和不履行职责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动态扣分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工地应立即停工整改。

(三)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带队开展检查,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有专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

    

联系人:胡华,联系电话:8890227。

电子邮箱:hu123456hua@yahoo.com.cn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