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质函〔2012〕77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局(委)、水务局、园林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19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27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