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在2012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的通知
韶市建字〔2012〕10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节能办,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201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在2012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三项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30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将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以下三项活动:
一、召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质监站和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参观一项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水平较高的在建工地,交流工程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增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意识。
二、召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质监站人员研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东省贯彻意见精神,针对我市当前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监管的对策。
三、举办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质监站、节能办和部分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学习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并现场参观通过省“一星级绿色居住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认证的“三江紫园住宅小区”示范项目,提高对绿色建筑的认识,推动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省、市活动安排和本地实际,紧扣201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的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东省贯彻意见,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广东省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近年来省厅、市局印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主要文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和创优的先进经验,务必使“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于9月30日前将 “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我局建筑业监管科。(联系人:胡蓉,电话:8890227,传真:8883706,电子邮箱:hrgzs@126.com)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