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处、公司),各项目组:
根据我市“两会”及春节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市“两会”顺利召开以及使广大市民在干净、整洁、亮丽的城市环境中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现就“两会”及春节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整治时间
2016年1月13日—2月22日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施工中无扬尘现场发生。
2.安排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进行清扫,杜绝泥头车带泥上路。
三、工作要求
1.建筑工地围护设施需整洁完好,并按要求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建筑工地的主要道路及场地地面应按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面要进行洒水降尘,场地内建筑材料需堆放整齐,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高空倾倒建筑垃圾。
2.加大施工工地及场内道路洒水、冲洗、降尘力度,工地出入口处要设置洗车(槽)池及相关设施,冲洗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运输建筑材料车辆必须密封遮盖。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及时清扫,提高卫生质量,特别是市区内工地坚持每天清扫,全天保洁。
四、其他要求
1.各科室(处、公司)、各项目组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参建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整治时限内,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2.各项目组要立即组织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3.安排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跟进参建单位的落实情况,防止走过场现象发生,对不按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