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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 改线工程(黄金村大桥-大学路段)道路照明外接电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6-02-26 14:09: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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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市政府呈批表1-1869

3、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黄金村大桥-大学路段)道路照明外接电工程

5、招标项目范围:1)勘察设计部分: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从电力接入至变压器电力线路。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负责设计成果取得相关部门审核等;(2)施工部分: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协助办理施工许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各项验收。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版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6、招标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照明外接电源工程水口村路灯外接电(东郊站F11韶陵线水口支线)电力线路长200m,一台160KVA箱式变压器,东联村路灯外接电(东郊站10KVF11韶陵线石油公司支线)电力线路长40m,一台160KVA箱式变压器。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浈江区

9、招标项目工期:勘察设计开始至施工竣工验收,总工期约为51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约为16日历天,施工工期约为3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0、预计项目投资:本次招标计划建安投资约6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3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进行截标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已按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韶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4133号文)》规定办理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手续(其中设计单位可以不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且报名前必须到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资信备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资质:

施工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原资质为“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工程的承包范围按照【2014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起施行)】的规定执行;

b、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型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c、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勘察设计方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2.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4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专业资格。

2.5韶关市以外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登记文件证明。

2.6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双方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双方均需提供)和拟委派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指施工单位)须承诺在201411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共¥500/份,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6、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④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⑤民营经济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以及缴交年度保证金(其中设计单位可以不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120.87.38.210:8081)通知公告栏中“企业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须知”及“企业缴交年度保证金须知”)。已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而未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备案)登记手续的外地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完成该诚信(备案)登记手续,方可进行投标。

2.实行网上报名的项目,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7日内进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87.38.210:8081)中进行网上报名。

3.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6123456

2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016123456日,下午16:00时截止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87.38.210:8081)进行报名。

3

网上答疑截止时间

2016年 月 11 日,下午16:00时截止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以不记名方式上传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87.38.210:8081)。

4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2016年 314 日,下午16:00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http://120.87.38.210:8081)上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6年 3月 21 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6

开标时间、地点

2016年 3月 2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7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人:钟工、石工

  话:0751-69199120751-6919932

  真:0751- 6919901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燕芬

联系电话:0751-876872813420506693

    真:0751-8768728

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电话:07518633211

10

备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确认报名后须自行打印《打印回执》,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单 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月 2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