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市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时间已截止,现对需要解释及补充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补充,主要内容如下:
1、原公告中“一、工程概况” 中第10条“招标项目预计投资:按综合单价包干、按时结算”,现修改为:“按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原招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在合同签订之日前7天交付)”,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按人民币5万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前7天交付)”;
3、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作如下调整:
本次招标的土方量、石方量比例为7: 3,即本次招标评标综合单价=土方投标综合包干单价×0.7+石方投标综合包干单价×0.3,评标时取有效评标综合单价最低和次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评标综合单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此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中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若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