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1]8号、韶市发改函[2011]59号)
4、 招 标 项 目 名称: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施工进场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工程预算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全长约1188.376米的城市次干道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田螺冲矿区
9、 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10、招标项目 总投资:约260416万元,其中道路勘察设计费约68.22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可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设计单位为投标主体,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见附件八)原件)。中标单位如果是外地企业,需在中标后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2份:
(1)、封面(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资格审查申请函(见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三);
(5)、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表(见附件五);
(10)、拟投入本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七)、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2)、如是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见附件八)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5、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时,全部确定为入围的正式投标人。
7、经资格审查入围后,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份1000元,售后均不退。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③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④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附件八
联合体投标协议
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本着互相尊重、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工程招标”成立联合体进行投标,并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中承担各自的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投标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联合体牵头人(即主体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个成员有关本次投标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1):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工程投标标书的编制及报价,负责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主导责任。在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各单位工作,如果联合体方案被接受,代表联合体的共同利益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组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对本工程工程的所有价款进行总额代收,履行代收代支义务,保证工程工程价款专款专用于本工程,协调联合体各方承担整个工程的实施。
(2) (联合体成员2):
协助牵头完成标书,协助牵头人对工程的 部分的投标价及招标文件的编制。如果联合体方案被接受,协助牵头人对工程的 部分的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的实施,并指定牵头人的基本帐户为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汇入帐户,接受牵头人代支该部分工程价款并直接向招标人提交完税发票。
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将按照须知的规定,对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承担独自的和连带的责任;联合体的任何成员,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如果违约或退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导致联合体对招标方承担任何赔偿则联合体对招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上述全部损失;如联合体中标,各成员以合作分工的方式承担对工程的承诺义务。
联合体的管理:
1、 联合体各方同意并且确认各方之间是不可撤销的、独家的合作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理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联合体中标,不得将工程转让或分包给未参加投标的单位组织施工。
2、 未经联合体牵头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一方或其授权代表不能为联合体设置义务和责任。
3、 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务。
协议于各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于下列任一情况下终止:
1、 如联合体未能中标,本协议终止于评标结果公布之日,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提前/延长终止,必须经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各自组织施工的专业分工核准同意。
其他:
1、本协议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 份, 方各执一份,作为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投标文件的附件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牵头人(联合体成员1)(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合体成员2(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