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代建单位(招标人)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 [2014]73 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 韶关市芙蓉新城滨江景观带项目。
6、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详细勘察(含工程测绘)、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预算和现场服务。
7、招标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建、绿化、景观水电和景观配套设施等。建设规划总面积928833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范围由滨江路、芙蓉大道南、20号路与北江沿岸围合部分构成;二期工程范围由滨江路、芙蓉大道南、孟洲坝东侧约400米与北江沿岸围合部分构成。计划总投资约53714.05万元。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滨江路南侧、北江北侧、东至孟洲坝东侧约400米、西至二十号道路东侧。
10、勘察、设计工期:一期工程要求勘察设计总工期为43日历天、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工期为63日历天。
11、招标项目估算投资:总投资约53714.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839.58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共约635.67万元(其中:详细勘察费约171.7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费)约463.89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进行截标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委托报名人近半年内(2014年9月至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也可以由分别具备勘察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具有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必须具备以下(1)~(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各专业负责人专业指下列专业:建筑、结构、测量、岩土、给排水、电气、园林绿化、造价等。
2.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到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中标人若在韶关市无固定服务场所和固定专业负责人的,则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驻韶固定办公场所办理和安排固定项目负责人驻韶办公,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作放弃中标权处理,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投标人的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经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电话:0751-8468176)。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或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以下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时须加盖牵头人法人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5、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少于3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3家(含3家) 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6、投标人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押金每套2000元,定标后,各投标单位交来完好资料后退还押金(中标人不退)。
三、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④民营经济报。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 |
2 |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4: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3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
4 | 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 2015年4月20日,上午12:00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1号之十,传真:0751-8172363)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5年5月6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5年5月6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7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14~16栋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1-6919912 |
8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范工 驻韶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1号之十 电话:0751-8618588、18948827886 电子邮箱:741380072@qq.com |
招 标 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