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单位名称(代建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市政道路一期、物管中心等六个工程)项目包
5、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包一共包括六个工程,规模和具体内容如下:
5.1、工程一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①东田一路长304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16m;②规划路一长399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16m;③东田三路长1550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20m;④国田一路长859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24m;⑤国田二路长740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16m;⑥国田三路长643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路基宽度为20m。建安工程预算价约9300万元。
5.2、工程二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农贸市场-2、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2建筑面积1488平方米,建安投资估算额约399.05万元。公厕5座,建筑面积约574平方米,建安投资估算额约143.5万元。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272平方米,建安工程预算价约300万元。
5.3、工程三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健身广场:占地约42.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身广场、公园主干道、环卫设施、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防护工程、广场设施(游乐园、体育休闲设施、景观绿化)等,建安工程预算价约621.77万元。
5.4、工程四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社区服务中心:新建两栋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和道路硬化、路灯工程、绿化草坪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3001.92平方米,建安工程预算价约824.11万元。
5.5、工程五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中心卫生院:新建中心卫生院大楼一栋及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梯等配套工程。总建设面积约5232.05平方米,建安工程预算价约1947.5万。
5.6、工程六为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幼儿园、物管中心:新建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3303.33平方米,物管中心一栋建筑面积7450平方米、大门围墙、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绿化、排洪渠(暗渠约100米,明渠约300米)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4056.66平方米,建安工程预算价约3037.6万元。
6、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1)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2)批准文号:①工程一:韶市发改资[2014]20号、韶市发改招[2014]16号;②工程二:韶市发改资[2011]8号、韶市发改招[2012]1号、韶市发改函[2011]11号、韶市发改函[2011]59号;③工程三:韶市发改资[2014]63号;④工程四:韶市发改资[2014]62号;⑤工程五:韶市发改资[2014]68号;⑥工程六:韶市发改资[2014]69号。
7、招标项目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专项投资补助、省专项资金、市财政资金解决
9、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田螺冲
10、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工程一: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标准工期336天);(2)工程二: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标准工期202天);(3)工程三: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标准工期328天);(4)工程四: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标准工期205天);(5)工程五: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标准工期392天);(6)工程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标准工期398天)。组合后项目总工期为360日历天,但各工程的施工工期单独计算(各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中标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1、预计投资:本次招标项目包建安工程建安投资预算额约人民币1.656亿元(最终造价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12、招标项目建设模式:建设-移交(BT)方式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和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400万元,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融资能力: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BT招标预算价的30%,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2.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有6名,并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2.2.1、工程一:项目经理(1名)必须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2.2、工程三:项目经理(1名)必须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2.3、工程二、工程四、工程五、工程六:项目经理(4名)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注: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6名)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2名,其中1名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类专业),其中1名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类专业);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工程一人数不得少于2人,工程二至五人数各不得少于1人,工程六人数不得少于2人。),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10)或者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2.5、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韶关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效劳务分包合同。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诚意金
4.1、BT项目意向投资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不计利息);工程一和工程六的投标诚意金转入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账户,额度为3700万元人民币(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工程二至五的投标诚意金转入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额度为1200万元人民币(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4.2、在投标报名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招标人帐户(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帐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投标诚意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上午11:30前。投标人须在汇款单的用途或备注中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否则按无效投标诚意金处理。招标人帐户如下:
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韶关分行
银行账号:44001620738053012073
单位名称: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韶关分行
银行账号:44001620738053011942
4.3、如果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竞价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上缴国库。
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全额返还(退还原企业的划出帐号,不计利息)。
4.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诚意金中相当于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10%部分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投标诚意金的其余部分返还中标人作为启动资金(中标人可自由支配),当某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相应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在30天内一次性返还。
5、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1)、封面(注明标段);
(2)、目录(应有页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
(5)、投标人投标诚意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和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6、特殊情况的处理
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报名或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报名即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等资料押金每套3000元,定标后,各投标单位交来完好资料后退还押金(中标人不退)。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和报纸查询:
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②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③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④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料) | 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3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年12月4日,上午12:00前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5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6 | 招标人、联系方法 |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伍时波 联系电话:0751-6919918 |
7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吴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 传真电话:0751-8536891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正式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时间从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韶关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