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招标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3)79号、韶市发改招[2013]79号)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第一标段
6、招标项目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包括道路工程(含机动车道、平交、辅道、人行道等)、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含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平整场地等临时工程)。详见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7、招标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附属工程等。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起点为大学路,终点为韶关钢铁厂,全长约10.26km,按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其中:大学路至东村坪段,长5.8公里,路基宽69米;东村坪至韶关钢铁厂段,长4.46公里,路基宽50米。全线在K158+212处设置1座小桥,采用1-16m装配预应力空心板桥。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长约3.76公里,起讫桩号为K157+600~K161+360。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解决
9、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
10、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标准工期为463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15日历天(从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1、预计投资: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总投资约9.9亿元,建安工程投资约4.7亿元。本次招标第一标段建安投资约2亿元。
12、招标项目建设模式:建设-移交(BT)方式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投融资能力。
①投融资能力: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 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②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联合体必须以投资人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投资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或路桥专业)。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10)或者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2.4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韶关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效劳务分包合同。
3、http://www.sgjsj.gov.cn);
④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料) | 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3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5年4月3日,上午12:00前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5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6 | 招标人、联系方法 | 招标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 系 人: 钟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1-6919912、0751-6919931 |
7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 传 真:0751-8536891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正式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时间从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
招 标 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 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招标人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