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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 设施工程之供水工程(含供水

时间:2014-11-19 11:40: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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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招标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3]21号、韶市发改招核[2013]21号、韶市发改资[2014]22号、韶市发改招[2014]17号)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之供水工程(含供水加压及供水管网)

6、招标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包含给水泵站、高位水池及供水管网等分项内容。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7、招标项目规模:(1)常高压供水系统规模为1.6m³/d给水泵站一座,设计水量为1000m³的高位水池两座,以及配套供水管网;(2)供水管网总长约4.9公里,起点从浈江北帽峰桥头敷设一根Dg600给水管,经国道323线,接入东环线东侧规划Dg600给水管,最终与棚户区东田二路Dg500给水管接驳、终点接入棚户区的加压泵站;(3)其他工程,如:因现场实际情况且不可预见因素等情况引起的技术修改、变更工程(费用含在风险包干费中)。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9、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北帽峰桥头经国道323线至田螺冲

10、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00日历天(从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1、预计投资:本次招标建安费约1625.01万元。

12、招标项目建设模式:建设-移交(BT)方式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

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投融资能力。

①投融资能力: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450万元人民币。

②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注: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专业)。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10)或者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2.4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5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诚意金

1BT项目意向投资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不计利息),投标诚意金额度为450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报名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招标人帐户(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帐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投标诚意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上午1130前。投标人须在汇款单的用途或备注中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否则按无效投标诚意金处理。招标人帐户如下:

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韶关分行

银行账号:44001620738053012073

2)如果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或竞价的,投标诚意金中的30万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3)未中标者所交纳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天即可办理退回手续(退还原企业的划出帐号,不计利息)。

5、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1)、封面;

2)、目录(应有页码);

3)、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

6)、投标人投标诚意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和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指施工单位);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若未按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6、特殊情况的处理

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报名或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报名即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等资料押金每套2000元,定标后,各投标单位交来完好资料后退还押金(中标人不退)。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和报纸查询: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41120日至20141126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料)

20141127日至20141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3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125日,上午12:00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1222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5

开标时间、地点

20141222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6

招标人、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 系 人:李伟、伍时波

联系电话:0751-6919918

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       真:0751-8536891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正式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时间从所有正式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招标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41119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招标人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时间: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