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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7 00:00: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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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主管史志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方志、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地方志、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党史工作。  

3.组织编纂《韶关市志》、《韶关年鉴》和地方志文献、党史资料,组织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4.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地方志书、中共地方史的审查验收。  

5.组织培训全市地方志、党史专职干部和编纂人员。  

6.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党史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党史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  

7.规划、指导与组织实施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韶关地情网站建设和管理。  

8.组织地情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组织党史成果转化,开展党史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总收入42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7.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7.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4.32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总支出427.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7.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04万元,主要项目支出是《韶关年鉴.2015》、《广东年鉴.2015》组稿出版经费34.97万元,《中国共产党韶关历史第三卷》(1979-2002)编辑组稿出版经费19.52万元,《朱德在韶关》组稿出版经费9.98万元,接待外地党史、地方志专家学者和老干部3.00万元,《广东省革命遗址通览.韶关市》加印印刷费5.70万元;主要科目支出是工资福利支出12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3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在职工资比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1万元,主要项目支出是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26.94万元、离休费90.49万元和生活补助5.6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增加23.35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名,退休工资上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9万元,主要项目支出是医疗费19.29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减少5.71万元,减少22.84%,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1名。  

4.农林水支出47.77万元,主要项目支出是韶关市申老申苏47.77万元。比上一年决算增加47.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韶关市申老申苏专项资金47.7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2.18万元,主要项目支出是住房公积金12.18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增加12.1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决算将住房公积金归入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25.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和单位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123.4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9.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47.77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市申苏申老相关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2.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2.7万元的7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6.30万元的6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6.40万元的68.1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1万元,下降3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5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8万元,下降5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万元,下降32.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工作需要,有1人次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运行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日常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51万元,占15.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占40.35%;公务接待费支出4.36万元,占44.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1.51万元,主要用于来往交通费用和培训期间住宿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7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调研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等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史志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工作。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4次,接待人数共270人。主要包括接待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韶关市各县(市、区)史志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66万元,降低12.04%。主要原因是: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20.9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韶关年鉴.2015》、《广东年鉴.2015》组稿出版”“《中国共产党韶关历史第三卷》(1979-2002)编辑组稿出版”“《朱德在韶关》组稿出版”“接待外地党史、地方志专家学者和老干部”“《广东省革命遗址通览.韶关市》加印印刷费”“韶关市申苏区申老区专项资金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都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2015年我室无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5年无此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