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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01 16:11:2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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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我室党风廉政教育,根据《韶关市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韶委办〔2017〕26号文)要求,结合我室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大力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和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全面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为我室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三、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室实际,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领导在各级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等一批新颁发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文件;3.市委印发的《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等制度文件;4.中央和省、市纪委下发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电教片。

四、活动安排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79月。我室将集中35天的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一)完成好省和市统一部署的教育学习活动。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市安排的教育学习活动。

1. 省纪委统一部署的教育学习活动。重点是“五个一”规定动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一系列谈心提醒教育活动;配合开展一次“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

2. 韶关市统一部署的教育学习活动。主要有10项教育学习活动:①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②开展市直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③开展全市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④编印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⑤召开村(居)“两委”干部预防腐败工作现场会;⑥举办第七届廉洁读书月活动;⑦举办廉政书画作品展;⑧举办韶关市优秀廉政小品曲艺创作评选活动;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⑩拍摄制作“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暗访片。

(二)我室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学习任务。

1.结合我室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2.我室“一把手”针对本单位人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进行动员,并结合实际为本单位人员上一次廉政课;3.我室领导班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我室领导班子开展逐级谈心提醒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的科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5.组织我室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组织观看市纪委发放的廉政教育片;7.利用“韶关市地情网”宣传廉洁文化;8.结合我室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实际开展自选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参加有关教育活动。并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检查、指导。

2.我室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作用,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我室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于9月25日前书面报市纪委。

 

 

 

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73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