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 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 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其中,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修订医疗 服务价格项目表见附件 2。医疗机构开展经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公 布的纳入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新增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应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及承受能力等因素, 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 同时报送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采购和价格管理科。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 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 号)
2.韶关市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修订医疗服务价 格项目表
韶医保〔2020〕91 号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韶医保〔2020〕91 号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10106012813Be6D).pdf
韶医保〔2020〕91 号附件2:韶关市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