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 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8 10:53: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 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 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1 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 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 保发〔2020〕31 号)


韶医保〔2020〕82 号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韶医保〔2020〕82 号附件: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