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 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 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1 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 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 保发〔2020〕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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