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疾控 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 知》(粤医保发〔2020〕18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 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医保〔2020〕35 号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
韶医保〔2020〕35 号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