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 工作动态

市医保局开展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行动

时间:2024-03-29 09:17:4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近日,为严肃整治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乱收费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各级医保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就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各定点医药机构须在2024年内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自查自纠行动,自查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结算费用,主要涵盖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历年发现违法违规等各方面问题。重点对照《2023年韶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清单》125项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堵漏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构建“问题排查,督办整改,追责问责”闭环监督链条,健全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医保局要求,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应秉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治的处理原则,对于涉及多收费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每次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处理决定后30天内主动将涉及款项依法依规全额退回医保部门,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医保部门。对各定点医药机构按时主动全额退回医保基金的,将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不按时全额退缴违规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市医保局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形成适应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并利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对欺诈骗保行为给予重拳出击,为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病有所保”提供坚实保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