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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肠内营养液配置”等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的通知

时间:2024-03-04 16:16: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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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印发《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韶医保函〔2023〕95号),其中第三点“120400008肠内营养液配置”等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目前省医保局尚未公布该2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全省基准价,根据省医保局要求,在未正式公布具体价格前,各医疗机构暂按现行项目和价格执行。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