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为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次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各县(市、区)医保局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及时签订购销三方合同,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做好协议签订、采购使用、结清货款等工作,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落地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docx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