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直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60号)转发给你们,本次国集采注射用头孢西丁注射剂型首年采购周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确保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相关工作要求请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0号)执行以及市医保局转发文韶医保函〔2023〕94号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