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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计划的通告

时间:2023-07-03 16:28: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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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公平竞争,在医疗保障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按照《韶关市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医保监管实际,梳理形成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计划,现统一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2023年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3.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73日  





附件1

2023年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比例

检查频次

检查

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内容)

1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

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5%

每年一次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书面检查

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2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的检查

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2%

每年至少一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

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附件2

韶关医疗保障2023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本部门

计划名称

任务

名称

任务

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

对象范围

抽取

时间自

抽取

时间止

抽查对象数量

抽查对象比例

分配任务的处室(部门)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医保定点血液透析中心专项检查

定向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的检查

血液透析医疗机构

20221

20236

8

50%

基金监管科或市医保中心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定向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的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

20221

20236

6

100%

基金监管科或市医保中心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专项检查

定向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的检查

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

20221

20236

7

50%

基金监管科或市医保中心

定点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抽查

不定向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

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20231

202312

6

20%

市医保中心


附件3

韶关医疗保障2023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跨部门

计划名称

任务

名称

任务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

对象范围

抽取

时间自

抽取

时间止

联查

牵头部门

联查

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数量

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

不定向抽查

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检查

市卫健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诊疗行为的检查

全部定点医疗机构

20231

202312

市医保局

市卫健局

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