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氯芬酸等 490 个药品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粤医保便函〔2023〕279 号,以下简称 279 号文)要求,为做好涉及的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等药品的落地实施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集采项目和清开灵集采项目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33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内容一并遵照执行。
一、他克莫司和血塞通/血栓通药品首年采购周期从 2023 年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279 号文涉及药品采购期截止至2025 年 1 月 9 日。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请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品种的备货工作并做好采购衔接。
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落地执行工作,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做好采购工作,监测采购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在采购年度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备选产品的使用按照不低于增量的70%比例继续带量采购,属于备选无增量的产品,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年度内完成首年约定采购量后,如需继续采购,按自主采购的要求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医保部门反馈。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集采项目和清开灵集采项目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和血塞通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结果表.xlsx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