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确保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确保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