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各有关医院: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以此件为准)》(粤医保函〔202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各有关医院: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以此件为准)》(粤医保函〔202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