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03号),经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我市通过初审先进个人1名,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如下:
先进个人
邝贤旭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13186;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6楼;
电子邮箱:sgsybjbgs@163.com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docx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