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03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局党组研究确定等程序,现将广东省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 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二)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邝贤旭,乐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全。
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23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751-8313186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6楼
附件:1.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
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18日挂牌成立,为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机构4个,配备行政编制15名,现有在编在岗公务员15名。组建以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建立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为保障全市社会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突出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在服务大局中把准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医保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思想自觉,不断深化对医疗保障工作政治性的认识。一是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机关党支部为主体、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理论武装格局。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政治担当,着力构建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成立以来,在相关考核中无“一票否决”的情况,干部职工未发生受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违法情况。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年来,局机关党支部分别被评为2019年市直机关“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党组织,2019年度和2021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三是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医疗保障工作放在“国之大者”中认识和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坚持以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增强参保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构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有序推动全民参保,实现常住人口应保尽保。推出延长城乡居民缴费和参保信息变更时间、简化缴费程序等措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持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25万元,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升至70%。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由38万人增加到44万人,增幅达21%,政策落实效果明显。制定出台系列生育保险政策及措施,确保三孩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贫困人员医疗救助与医保报销系统无缝对接、同步“一站式”结算、省内异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对纳入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享受合规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达85%,其中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达到100%。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脱贫攻坚行业先进单位。
三、聚焦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紧紧围绕推进医疗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线,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抓手,努力把医疗保障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我市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第一批试点上线地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功能、全层级完整上线,为全市参保人提供更加智能、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为全省、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优化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扎实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在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付费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最大效益。建立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医疗保险基金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三是深入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三医联动”中的引领作用。三年多来,全市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7个批次共341个品规,累计节约采购资金4.2亿元。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2亿元,有效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四、着力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一是不断提高医疗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韶关市医疗保险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督和管理联动机制。二是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连续三年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推进医保结算智能审核常态化,加快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织密基金监管网。2019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836家次,责令整改443家次,约谈173家次,拒付或追回资金575家次,追回违规资金或罚款超3000万元。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持续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基金监管格局,破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工作难点问题。
附件 2
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
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邝贤旭
邝贤旭同志,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参加工作,2013年至今从事医疗保障工作,现任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主要负责拟定韶关市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征缴、医保支付制度和医药服务管理等工作。
多年来,邝贤旭同志以积极饱满的热情、专业认真的态度,时时处处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医保系统一名“老党员”,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始终冲锋在前、勇担重任、躬身践行,是一位默默奉献在医保战线的“老黄牛”。在医保改革中的每一个重要节点,都有他的身影。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五星”党员和年度考核优秀。
一、坚守初心,做“医保情怀”的筑梦者
邝贤旭同志始终坚定“一颗红心永向党,矢志不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认真践行训词精神,逐梦青春,追求梦想。他怀揣对党忠诚的赤子之心,对工作奋斗的进取之心,为人民服务的奉献之心,坚守永葆廉洁的自律之心,不怕吃苦,甘于奉献。2019年1月18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基初起,事业勃兴,在全局上下“跑步进入新角色”的奋斗历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韶关医疗保障领域,担当制定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职工生育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职工门诊共济保障等医保政策、优化按病种分值付费、落实联网结算以及谈判药品“双通道”等工作的主要业务骨干,确保医疗保障一系列改革在韶关落地实施。他始终做到工作不断、思想不乱,胸怀国之大者,勇担全市医保待遇保障工作重任,发挥多面手角色,充当业务骨干,延续完善多层次医保政策体系,优化医保支付制度,指导协调医保经办提升医保服务,筑牢韶关近300万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梦。
二、脚踏实地,做“医保创新”的搏击者
邝贤旭同志甘于在岗位上默默奉献,加班加点、殆无虚日地工作对他来说更是常态。同时,他积极创新医保工作,一是打造医疗救助“韶关样板”。心系困难群众,攻坚克难,在全省率先实现贫困人员医疗救助与医保报销系统无缝对接、同步“一站式”结算、省内异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为全省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提供了“韶关样板”,并推广全省使用,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垫付经济压力和来回报销的负担。二是打通医保直接结算“最后一公里”。推动医保即时结算终端服务延伸至村卫生站工作,研发手机移动终端APP医保结算系统,将全市近1000家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医即时享受医保报销,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同时成功纳入2019年韶关市为民办实事之一,提升了全市近200万边远农村村民就医报销便捷体验感,获得群众和市领导一致好评,曾有85岁高龄的老党员写信表扬邝贤旭同志。三是创新DIP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从医保基金按项目结算、总额控制、总额控制下按病重分值付费到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倡导价廉质优医保服务,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四是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待遇。推进医保一系列改革落地实施,制定出台多项利民惠民医保政策,持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全市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75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不断提升医保报销比例。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由38万人增加到44万人,增幅达21%。制定出台系列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国家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五是筑牢医保基金监管高压线。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成功查办了罗某某诈骗医保基金45万多元的大案,并推进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国家医保局采纳为典型案例。
三、志存高远,做有“健康医保”的奉献者
一是争做担当尽责的“实干家”。邝贤旭同志每年提早科学谋划参保缴费计划,经常深入到基层开展调研,了解群众困难及医疗保障需求,做好医保征缴前应急预案和准备,确保应保尽保。近三年来全市参保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二是争做人民健康的“守护人”。他面临救灾、抗疫,永远站在第一线,白天参加市委抗疫督导,晚上研究出台新冠感染疫情医疗保障政策,医保基金支出超出5.1亿元,助力复产复工,缓解企业医保缴费压力,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超出3.26亿元,为推动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抗击疫情提供了医疗保障有力支撑。三是争做勤政廉政的“示范者”。邝贤旭同志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坚决做到遵纪守法。在学习上能够学思践悟、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在工作上能够严管厚爱、以上率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在生活上能够严谨自律、健康向上,个人和家庭朋友圈干净纯洁,切实维护新时代医保人的良好形象,为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邝贤旭同志用兢兢业业的实干,只争朝夕的行动,夙兴夜寐的奉献,让他的青春在服务基层奉献岗位的激情奋斗中绽放光芒,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推荐
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乐昌市医疗保障局 李德全
李德全,男,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乐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5月调入乐昌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分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医药采购、价格管理及基金监管工作。该同志勤奋好学,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医保业务工作,综合能力,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表现突出,2021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以人民健康为己任
李德全同志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李德全同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积极推进改革、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民生服务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为本地区医疗保障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业务能力精湛,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敢于担当、认真履职,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李德全同志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提前谋划,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取得实效。带领业务股室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年超100%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乐昌市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工作受到韶关市通报表扬;持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采用多种方式,推动乐昌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排在韶关市前列。
敢为人先,勇于担当,规范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李德全同志作为医保基金监管分管同志,能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研究探索乐昌市医疗保障工作的行政执法工作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基金监管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领导小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为下一步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组织保障。二是建章立制,李德全同志亲自拟定《乐昌市医疗保障局法制审核制度(试行)》《乐昌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购建执法设备,强化业务培训。三是常学常新,不断完善提升业务水平,李德全同志连续三年抽调参加省局组织开展的医保基金交叉检查工作,综合协调能力、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业务能力受到韶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的肯定。
敢于出击,严格监管,努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健全乐昌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机制。建立乐昌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乐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乐昌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程序规定》,鼓励倡导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通过自查自纠、日常监管、年中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全方位进行医保基金监督,对全市2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92家零售药店、17家定点门诊、32家村卫生站全覆盖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共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7间次,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参保人2人,涉及违规金额288.13万元,追回医保基金288.13万元,处罚金额21.42万元;暂停医保定点药店2间,曝光案例2宗;2022年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8间次,对4家违反协议管理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追回、处罚金额1322元(二宗)、暂停协议管理等处理,涉及违规金额113.7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13.85万元,曝光案例11宗。
敢于作为,强化服务,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历史问题。李德全同志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顺利解决831名因非个人原因造成未参保的群众补缴2022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问题,防止规模性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协调解决坪办梅办“原两矿”6700名企业退休人员的职工医保个人帐户问题,保证医保待遇不降,及时消除维稳风险,防范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及时解决原乐昌饮食服务公司等单位的退休职工52名参保信息缺失等问题,排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守纪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李德全同志始终绷紧法纪这根弦,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触红线。坚决拥护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法纪条规两道防线。
路漫漫,其修远,在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局党员干部的关心支持下,李德全同志将时刻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