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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保局关于曝光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时间:2021-10-08 16:36: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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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1:根据《广东省审计厅查询函》(编号 YB-029),审计发现,南雄市百顺镇卫生院等十九家一级医疗机构于2020年2-7月存在违反限定条件用药的违规行为。2021年2月,医保部门根据《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韶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作出以下处理:1、立即整改,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限定条件下用药;2、追回违规基金并处3倍违约金,追回及处罚违约金共计111294.4元,其中居民基金109412.56元,职工基金1881.84元。

      案例2:经南雄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发现南雄市湖口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5月1日至5月6日在对邓某某的诊疗中超限定支付条件使用“注射用盐酸川穹嗪”6盒,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53.87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做出以下处理:1: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的损失伍拾53.87元。2:罚款10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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