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部署实施《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工作。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海明参加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对《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要高度重视,执行统一政策,应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新公布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匹配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组织培训,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测;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2021年6月28日,市医保局公布了《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韶关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执行时间为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