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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将开始!

时间:2020-08-17 15:10:5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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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即将开始!

一、参保对象

(一)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三)持有本市辖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下居民随监护人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除外)。

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医保待遇期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

三、缴费标准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及上述残疾人所生的新生儿、普通市民所生残疾新生儿、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四、参保方式

城乡居民以家庭(户籍)为单位,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到户籍(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农村居民可以由村委集中代办。

五、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参保人可在人社所前台办理委托银行代扣手续(全年可办理)。已经办理了银行代扣手续的,请确保代扣银行账户余额充足(至少比缴费金额多10元),税务部门将在11月1日-12月20日期间进行扣费

(二)电子渠道缴费:可使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及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终端等方式缴费。

(三)上门缴费:可凭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六、注意事项

(一)户籍成员、扣款账号、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前往人社所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全年可办理)。

(二)参保人若参加了职工医保,就不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三)参保人若办理了职工医保终止手续,请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可中途参保)。

七、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医院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一级医院

0

70%

300

卫生站

(二)门诊特殊病种

医院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一级医院

0

70%

20000

二级医院

50%

三级医院

40%

三)住院

医院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一级医院

200

90%

200000(首年参保)

250000(连续参保2年以上)

二级医院

300(专科医院)

500(综合医院)

80%

三级医院

1000(本市)

1600(省级)

70%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院起付线减半,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25万元;新生儿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四)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人员类型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

一般参保人

13000

65%(0-3万元部分)

不设限额

75%(3万元以上部分)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

2600

80%

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的民生工程,

为了您和家人得到更好的

医疗保障服务,

持续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请及时办理2020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