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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多方发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02 16:15:1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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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韶关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多方面发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一、保障疫情救治,最大限度提高待遇水平

     对确认疑似和确诊参保患者,其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等),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门急诊、留观和住院医疗费用(含确认前按规定救治相关医疗费用),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医保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剩余10%费用由财政负担,患者个人实现“零负担”。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胸部CT筛查工作要求的医疗费用(含基础性检查),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解除筛查市民的后顾之忧。

     二、助力疫情防控,多措并举服务参保群众

     大力支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支持诊治医生将处方用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宣传引导参保人尽量选择延后办理医保业务,并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参保人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在确保参保人享受医保权益的同时,尽量避免经办窗口人员聚集。

     三、及时出台政策,全力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及时向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印发《关于落实药品采购回款解决配送企业资金周转问题的通知》,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医保基金结算进度,确保企业药品和耗材货款及时拨付到位。对无特殊原因不落实药款结算并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照医保协议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落实鼓励政策,开设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

     严格落实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沟通,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付、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鼓励参保单位通过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