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联合举办韶关市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会议,解读国家和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简称“试点扩围”)的相关政策,对我市推进落实试点扩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约340人参加会议。
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的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按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启动试点扩围工作,届时我市相关患者将可在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试点扩围涉及的25个质优价廉的药品。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指什么?
2019年4月1日,国家选取11个城市、遴选25个品种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即“4+7”试点),在降低相关疾病药费负担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地区群众对试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非试点地区群众对早日扩大试点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充满期盼。为此,2019年11月28日,根据国家相关实施意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即“试点扩围”)。
试点扩围”涉及哪些药品?价格如何?
试点扩围”集中采购的25个中选药品(第一批)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如治疗高血压、高血脂、乙肝等药物,还有一些癌症用药等原研药品或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试点扩围”25个品种的中选价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药价明显降低。
试点扩围”药价这么便宜质量和供应有保障吗?
试点扩围”坚持高质量标准,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质量门槛。国家相关实施意见明确: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强生产和库存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什么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随着医药科技不断进步,药品审评标准在不断提高,过去的药品审评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改进提高。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保障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