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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推进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

时间:2023-12-21 09:06:01 来源:转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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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针对解决村级证明事项“标准不统一”的难点痛点问题,扎实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实现村级证明“在省事项系统统一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展示,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打通村级服务“神经末梢”,从根本上改变基层证明杂乱无序、不便管理的现状。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村级证明事项清理。严格要求各部门对照已公布的《韶关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索要,谁清理”的原则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同时通过其他方式认证民商事主体信息,对列入清理范围的村级证明事项,统一执行《负面清单》中所规定的替代途径,形成线上线下一致、前后政策衔接的办事指引。二是通过系统统筹功能实现同一事项办理标准和办理指引在全市范围内保持一致,有效解决因职责不明、标准不一而导致的群众“办证多、办事难、来回跑”等问题,确保居民群众“一看就知晓、一次就办成”。

  二、动态管理证明事项清单。一是加强村级证明事项要素管理。积极对接省事项管理系统团队,依托省事项管理系统网办地址批量处理和延伸下放功能,目前已完成全市11598项村级证明事项在线申办网址修改和事项延伸下放配置。二是加强村级证明事项办理材料管理。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完成“申请自建住房证明”“证明入伍、退伍事实”事项申办材料的调整与修改,进一步压减申办所需材料,降低事项办理门槛。

  三、细化村级证明事项要素。以“最小颗粒度”为尺度,梳理村级可出具证明事项的办理要素,精简事项办理程序,理清事项办理材料、表单样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使用用途等内容,并将证明事项作为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管理。目前梳理出各部门未列入我市《正面清单》的村级证明事项共351项,梳理完善集中度较高的“死亡证明、居住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贫困证明”等5个事项。

  四、推进村级证明事项电子化应用。对《正面清单》的证明事项办理所需的业务表单和办理材料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提供统一规范的表单样本,简化申报信息填写,减少群众申报难度,提升村级证明审批效率。指导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快速查看表单并审核,审核后利用电子印章进行自动签章并通过邮局送达或当场打印出证,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提升了办事效率。

  自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8项村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总办件量为5912件,县(市、区)中,乐昌市和始兴县的办件量居于前两位,分别为1237件和884件;办理事项中,“申请自建住房证明”和“监护人资格证明”办件量最多,分别为3328件和10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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